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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赤峰杀人碎尸案始末现场图:民警挖出尸块200余块

时间:2024-1-31 阅读:68 作者:美文阅读网
  10月4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元宝山区公安局了解到,国庆节期间,赤峰公安43小时侦破一起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聂某落网。

(视频监控截图)

(视频监控截图)

通讯员欧海波摄影2

通讯员欧海波摄影2

通讯员欧海波摄影

通讯员欧海波摄影

(民警审讯嫌疑人)

(民警审讯嫌疑人)

  10月2日晚21时30分许,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赤峰市公安局转警,称有群众举报一名男子脸上有血迹,随身携带一只很重的拉杆箱,行迹非常可疑,要求分局核查该男子身份信息,并称当时该男子已经从赤峰长青公园乘车去往平庄,同时提供了可疑男子乘坐车辆的车牌号码。

  接报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特大警情应急联动机制,在向可疑男子乘坐车辆驾驶员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及时延伸视线,查询轨迹,快速定位。合成作战成员单位与辖区派出所联合行动,第一时间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和去向,并于当日23时许,在嫌疑家中将其控制。但此时可疑拉杆箱已经不知去向,嫌疑人也矢口否认其携带拉杆箱。

  随后,民警对嫌疑人家中进行了勘察,发现其院内三轮车下有拖拽拉杆箱的痕迹,加之对嫌疑人轨迹监控视频分析,确认嫌疑人曾携带一只很重的拉杆箱,证明了嫌疑人在说谎。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警犬训练中心连夜对嫌疑人家周边开展勘察,寻找不见的拉杆箱。10月3日6时许,经警犬示警,民警在嫌疑人家附近一处坟地搜寻到可疑拉杆箱,经嫌疑人乘坐车辆司机辨认,确认为嫌疑人携带的拉杆箱。

  经对拉杆箱进行检查,发现箱内有疑似人体组织一块,盛有血水的塑料袋若干。民警还在拉杆箱内发现了小颗粒状疑似人体组织,经过分析,民警认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起杀人碎尸案件。

  警情就是命令,刑警大队立即召回了休十一长假的民警,全体参加到案件侦破工作中。民警分兵多路开展现场勘察、尸体搜寻、血样采集、DNA送检、物证提取、视频侦查、证据固定、外围调查和讯问攻坚等工作。

  10月3日下午,经审讯攻坚,犯罪嫌疑人承认了杀人分尸的犯罪事实,并供述第一现场在红山区某公寓,同时供述了抛尸位置。

  10月4日,民警围绕着“寻找抛尸现场”开展工作,提审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安排调查取证组进行证据固定,会同红山区公安局对嫌疑人供述的第一现场进行勘察,当日下午3时许,经犯罪嫌疑人的指认,同时在林西县公安局血迹搜寻犬的配合下,民警在马蹄营子村的玉米地里,挖出了尸块200余块,同时找到的还有做案用的菜刀、钢锯、被害人手机等物品,案件得以成功侦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已经被分局刑事拘留,此案现正在完善固定证据中。(记者陈秀俊)

  |来源:内蒙古晨报、元宝山公安局

原标题:赤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杀人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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