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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简历资料及照片:深扎东北40年(图)

时间:2024-1-4 阅读:44 作者:美文阅读网
  9年后,1984年3月,而立之年的王儒林从省委下到基层锻炼,在马头琴之乡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八郎乡担任乡党委副书记,一年多后升任前郭县副县长。在基层锻炼两年之后,1986年11月,33岁的王儒林回到长春,担任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后任共青团吉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1年4月,王儒林再次到地方,成为四平市市委副书记,一年半后调任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年10月任通化市委书记。任上,1996年9月,王儒林前往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半年后,1997年12月,王儒林离开了工作了5年多的通化,前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担任了三年州委书记,期间于1998年4月升任吉林省委常委,于45岁跻身副省级干部。

  2000年12月,王儒林第三次走进吉林省委大院,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年后,转任常务副省长。2004年12月,他开始担任副省级城市长春的市委书记。2007年5月,他又担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王儒林在副省级的级别上历任延边州委书记、吉林省政法委书记、常务副省长、长春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副书记等五职,长达11年。2010年1月当选吉林省省长,完成从副省级到省级干部的关键擢升。2012年12月,59岁的王儒林成为吉林省委书记。

  2014年8月31日,当王儒林离开吉林的时候,回望1969年那个16岁的小知青,时间已经过去45年了。

  在31日下午的省委领导干部会议上,王儒林说:此时此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故园难舍、故人难忘、故土难离。我永远感恩吉林。我深深地感恩吉林这方水土。我生在吉林、长在吉林,是吉林这方水土养育了我,给了我知识、智慧、品格和力量。

就任省委书记第一天即发誓反腐

  王瑞林并不缺乏“空降”某地、主政一方的经验。不过此前主要是在吉林省内的干部调任,而目的也主要是通过在基层工作锻炼干部。

  2012年12月18日下午,吉林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宣布王儒林任吉林省委书记。就在这次会议上,刚刚出任省委书记的王儒林就说: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012年12月19日出版的《中国经营报》在一篇文章中,引用一位与王儒林打过交道的学者对他的评价:不打官腔,不说套话,不绕弯子,直奔主题。

  “并非人家当上书记咱才说好话,王书记在通化、在延边时都在当地百姓当中留下相当好的口碑,这是有目共睹的。”曾在王儒林手下任职的一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干部对《中国经营报》表示,王儒林为人正直,没有私心,做事“实打实”,没有“歪的邪的”。

  2013年中央巡视组对11个省市自治区的两批巡视,迄今仅有吉林一地尚无副省级高官落马消息,与如今包括5名省委常委在内、7名副省遭到调查的山西省形成鲜明对比。

  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据《吉林日报》报道,今年2月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组长项宗西代表巡视组向吉林省委作巡视工作反馈。项宗西指出,吉林省党政领导班子政治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王儒林表示,要始终坚持领导带头,首先从省委常委和省级班子、省级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形成上行下效、示范推动的积极效应。

  “雷厉风行”是吉林省政府机关的干部们对王儒林执政风格的集体评价。

对反腐败斗争有理论、有手段

  2014年两会期间,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专访时,王儒林表示要推进“五权”工作,扎紧权力“围栏”。

  所谓“五权”工作,即“防止权力过多干预市场、边界不清——改革限权,确保权力界限清晰分明”、“防止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依法确权,确保权力授予依法合规”、“防止权力过度集中——科学配权,确保权力架构相互制衡 ”、“防止“暗箱操作”——阳光示权,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防止权力滥用——全程控权,确保权力监督及时有效”。

  “权力过多干预市场、边界不清是一个问题。”王儒林解释,“因此,我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削减、限制和转移一些部门权力。”

  主政吉林期间,王儒林在省、市两级先后建立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大幅减少和调整现有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将45个单位的465个审批项目纳入省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规范审批行为。

  “权由法定、权责一致。”王儒林透露,吉林省对各项权力进行了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解决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问题。 他介绍,“一是依法审核 权力 ,从党务、政务等7 个方面对省直部门所有职权进行清理。二是依法界定 权限 ,按照 一项权力一项制度 的要求,细化、量化所有自由裁量权。三是依法固定 流程 ,明确权力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管方式等,并公开出来。”

  “配权应科学,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平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王儒林表示,“为此,吉林省实行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吉林省在省直部门和地方推行一把手不直接管制度,从分工上改变一把手说了算的权力结构。

  王儒林认为,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需要监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吉林省一方面强化内部监控,对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相关法规制度1509项,其中,废止223项,修订完善71项。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受理行政投诉、信访举报和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原标题:王儒林的吉林40年:是什么造就了“吉林无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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